一般情况下为一年。就是小孩子一周岁时止。如果是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一至二个月。
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同时,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且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相应的规定来看。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哺乳期为婴儿一周岁止,但婴儿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示,身体虚弱且哺乳期满正值夏天的,可以适当延长一到两月。上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哺乳期有多久”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