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有何规定
更新时间:2019-04-18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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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
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
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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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计算工伤保险费用时,需先确定工资总额,然后根据行业的风险来确定费率,接着计算保险费,并定期根据情况进行费率的调整。最后,确保工伤保险费用能够及时缴纳,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合规性。
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1. 如果员工在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将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随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3. 若用人单位仍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依法追偿。
4.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缴费用及滞纳金后,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6.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由用人单位偿还,不偿还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追偿。
缴纳工伤保险要符合什么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这些组织需要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