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庭裁决时间
更新时间:2019-04-22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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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在多长时间内结束?根据《劳动法》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34条、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分别是:(1)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其处理时效按《劳动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在多长时间内结束?
根据《劳动法》第82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第34条、第43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效分别是:
(1)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其处理时效按《劳动法》第82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这里所说的“收到仲裁申请”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经过审查作受理和不予受理的决定等过程。也就是说,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内结束,因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2)对于职工一方当事人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案件之日起1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仲裁庭再次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即仲裁委员会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决定另行组成仲裁庭重新处理的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30日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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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裁决后的诉讼时效是:劳动者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若用人单位觉得仲裁过程存在违法行为,可以在更长的30天内申请撤销裁决。双方需留意这些时间限制,否则裁决将生效。双方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及时采取行动。
劳动仲裁裁决的做出时限
劳动仲裁裁决的标准时限为四十五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六十天。具体操作流程包括:耐心等待仲裁庭的裁决;关注案件进展,如显示复杂可考虑延期;如逾期未收到裁决,及时咨询律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收到裁决后如有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关于劳动仲裁的追诉期限有多久
劳动仲裁的追诉期限是围绕劳动关系纠纷展开的一年期追诉期。在这一年内,如遇到劳动争议,您应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相关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果,如果您仍持有异议,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