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1-27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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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属于本条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属于本条例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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