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2月24日召开的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2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就业是民生之本,社会稳定之基,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国家稳定,社会发展。2005年我州将有500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回文山就业,加上近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全州有近万名毕业生等待就业,就业压力十分艰巨,供需矛盾相对突出。各县、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千方百计地促进毕业生就业。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善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领导机构,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今年就业率不低于去年。特别是各级人事、教育、劳动等部门要团结协作、加强配合,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抓好今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早布置,早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对大中专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
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通过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认真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指导毕业生打破旧的就业观念,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到企业就业等。同时,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创新思路,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等灵活就业的开展。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不仅可以适应多样化的就业需求和满足同样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而且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加收入,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上的不正之风
用人单位在招收录用大中专毕业生时,必须建立竞争平台,采取公平竞争的考试考核方法,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够参与竞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进行全程监督;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加大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考录过程中人事争议案件的调处力度,保护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00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