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劳动合同法》中明确对劳动关系的履行地点,应双方协商一致,但并未否定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各级法院在对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调整权时更多是进行合理合法性的实质审查。具体分析有以下三点:
第一、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调整有明确约定的,应当在存在合情合理安排情况下,依从双方约定对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进行无不利变更。
第二、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有明确约定,但对工作地点调整无明确约定的,应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劳动者客观情况对工作地点进行调整。
第三、双方劳动合同对工作地点无明确约定的,对工作地点调整也无明确约定的。劳动者工作岗位确需常规性流动和调整时,应对劳动者合情合理安排,必要时提供经济性补助。
1、单位搬迁异地,要看迁址本身给劳动合同履行带来的影响。如果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就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可以拒绝继续履行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此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地址的变更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重大变更,单位需要征得个人同意才可以,否则单位属于单方面违反劳动合同,需要给你赔偿;
2、如虽有搬迁行为,但综合各种因素,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此搬迁不属于法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一般需要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不成的自行离职,则很难给予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保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风险影响: 劳动合同变更更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即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必将面临败诉的风险,如果给劳动者带来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资双方在订立劳动关系时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中应明确标准劳动关系的地址,上述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合同未注明工作地点行吗”的相关内容。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找法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