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现被辞退,如何维护劳动者利益?
更新时间:2019-05-07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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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网友提问:本人2005年末加入某外商企业担任会计员。2008年初由于他人离职,我被调任其会计岗位(仍在该公司的财务部门),直到现在,期间签写了06年,07年,08年三份各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06年与07年合同未在本人手中(由单位收缴上去了),只有08年的在手中。08年后
网友提问:
本人2005年末加入某外商企业担任会计员。2008年初由于他人离职,我被调任其会计岗位(仍在该公司的财务部门),直到现在,期间签写了06年,07年,08年三份各一年的劳动合同。其中06年与07年合同未在本人手中(由单位收缴上去了),只有08年的在手中。
08年后,单位未主动找我签合同,我也默然(因为各项
社会保险都在缴纳)。
现09年9月中旬,部门经理口头通知劝我离职。理由主要为:工作业务上与领导沟通不力。同时并办理了会计工作接交手续,现未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口头答应会向总经理争取我的补尝金)
新
劳动法规定,公司与工作者未签定劳动合同满一个月未满一年的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且要按工作每年给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从加入公司后,我的各项社会保险每月不差。有工作胸卡,工作服,工作记事本(公司专有),录用时的工作安排书,其间的工作交接书,公司会议活动的电子照片,公司内部培训结业证书,对外工作证明等
请问,我该如何最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我能取得双倍补偿吗(因09年2月份至8月未签合同的)?我能取得正常的补偿金吗(按年即月的)?我该向哪个部门申请或起诉,大概流程是什么?
申请仲裁或起诉起止的周期大约多长?费用大概多少?
十分感谢!!!
中律网刘若阳律师:你好,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可以搜集工资条等做为
劳动关系的证明 ,可以要求双倍给付工资,到
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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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劳动合同?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
如果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辞职,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