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
更新时间:2019-03-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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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民办、代课教师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连
(一) 临时工、合同工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被招收前在最后一个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合同工的时间,可与招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民办、代课教师被招为全民、大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或劳动合同制)工人后,其连续工龄计算可按上述精神办理。
(二) 按本通知规定计算工龄后需要改变退休、退职费待遇的人员,均从批准改变之月起执行。
[详见安徽省劳动厅《关于临时工、合同工及民办、代课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通知》(1996年1月9日劳险字(96)第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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