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我国经济理论界,甚至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关于体力劳动是个非常熟悉的概念。我们通常把知识分子称为脑力劳动者,而把工人农民称为体力劳动者。
广义的劳动者指具有劳动能力的所有公民。狭义的劳动者仅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所有公民。
一、脑力劳动者
脑力劳动者是指以脑力劳动为主的人们,如理论工作者、作家、教师、律师、编辑人员等。他们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必须经常性的使用脑力去分析、思维和记忆。脑力劳动者的工作特征是:思维劳动大于体力劳动。这种职业表面看来十分清闲,只能劳动者本身深知其艰苦。
二、体力劳动者
体力劳动者指从事以消耗体力为主的劳动的人员。他们一般不担任管理工作,主要分布在农业、工业、建筑等以体力劳动付出为主的行业。目前我国的体力劳动者主要包括:商业、服务业的基层工作人员;直接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者;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的生产工人等。
第三产业中的服务工作也是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人文物质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因此,从事服务工作的劳动者也归类为体力劳动者。
三、口力劳动者
这是一个社会与时俱进的新分工。
所谓口力劳动者首先离不开脑力劳动,正如脑力劳动者也离不开体力一样。但口力劳动者又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脑力劳动者,因为前者更着重于口才水平即口头表达能力的日常训练与临场发挥,其劳动成果更多表现在鼓动、说服和引导效果之上。
相关知识:
马克思说:“我们把劳动力或劳动能力,理解为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显然马克思认为使用价值的生产即具体劳动,既包括脑力劳动也包括体力劳动。而与之相对应的就是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
由于脑力劳动决定了劳动的目的,体力劳动则决定了劳动的结果,因而将人类一般劳动定义为脑力劳动。但不管怎么说,马克思是肯定体力劳动存在的。而且,马克思关于劳动力的论述以及剩余价值的论述,主要侧重在工人及工人的体力劳动。
[page]怎样理解脑力劳动者?[/page]
【脑力劳动者】
脑力劳动者指从事以脑力消耗为主的工作的劳动者。平时以思维活动来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要怎样来理解脑力劳动者这一人群呢?
1、脑力劳动者是体力劳动者的对称,指以消耗脑力劳动为主的劳动者。
主要包括: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行政和经济管理人员、医务工作人员、文艺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
一般说来,脑力劳动是一种质量较高的复杂劳动,单凭劳动者的传统经验是无法完成的,必须具有丰富的文化科学知识才能进行。所以,这种复杂劳动能力的获得,需要较长时间的学习和积累。
2、脑力劳动者以智力活动为主要形式创造社会价值的劳动者,如管理人员、科研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等。
3、脑力劳动者指从事以脑力消耗为主的工作的劳动者。脑力劳动者主要包括: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如科学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村技术人员、科学技术管理人员、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经济业务人员、教育工作人员、文化新闻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等;
(2)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等;
(3)办事人员,如行政办事人员、政治保卫工作人员等。
总之,脑力劳动者主要指具有一定科学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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