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员岗位职责
更新时间:2019-03-05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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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岗位名称:劳资员直接上级:人事部经理负责对象:劳动报酬和劳动力资源工作目标:负责公司的劳动报酬和劳动力资源开发权力现责任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2.负责编制公司劳动报酬工资表;3.负责编制公司劳动力资源开发
岗位名称:劳资员
直接上级:人事部经理
负责对象:
劳动报酬和劳动力资源
工作目标:负责公司的劳动报酬和劳动力资源开发
权力现责任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负责编制公司劳动报酬
工资表;
3.负责编制公司劳动力资源开发的计划工作;
4.负责办理人员招聘工作;
5.协助
财务科搞好发放
工资;
6.协助做好人员招聘的前期工作;
7.负责做好各部门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
8.协助做好
其他有关事项的工作;
9.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岗位要求
1.具有中专以上的文化程度;
2.有一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参加会议
1.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会议;
2.参加每月季度的工作评比会;
3.参加公司召开的年度职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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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不给我工资。劳资员把我工资扣除了,这个应该怎么办。
讨薪属于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劳资关系,可能有必要申请劳资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