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单位签合同,辞职也可获补偿?

更新时间:2019-02-26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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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是某单位的职工,自2005年3月开始在该单位工作。2007年5月,因母亲生病需要我照顾,我主动辞职。2007年7月份,单位说我的技术好,非要叫我回去工作,于是我又回去了。但是,直到现在,单位一直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
我是某单位的职工,自2005年3月开始在该单位工作。2007年5月,因母亲生病需要我照顾,我主动辞职。2007年7月份,单位说我的技术好,非要叫我回去工作,于是我又回去了。 但是,直到现在,单位一直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

  我是某单位的职工,自2005年3月开始在该单位工作。2007年5月,因母亲生病需要我照顾,我主动辞职。2007年7月份,单位说我的技术好,非要叫我回去工作,于是我又回去了。

  但是,直到现在,单位一直也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因为领导最近一直给我脸色看,我现在不想干了,想主动辞职,我怎么要求经济补偿?

  律师:《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第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向你支付2008年2月1日至今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在主动辞职后,于2007年7月又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到现在超过了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因此,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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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需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取得仲裁裁决书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你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啊
单位没签合同,这样合理?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律师解答动态
钱宏艳律师
钱宏艳律师
17分钟前
你好,在哪里了?我们可以帮你处理
你好,我们会帮住你解决问题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需要深入了解才可以给到判断
你好,可以简单说明你的情况,再具体沟通方案
付了钱还住不动什么东西,装修公司这个可以可以起诉可以。
这手机未注销,被别人使用可以起诉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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