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同意安排 公司开除员工
更新时间:2019-01-25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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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调整欠缺合理性,对劳动者造成劳动合同履行困难,劳动者是可以拒绝该要求的。
读者: 我在一家汽车4S店工作,由于技术出色,公司决定让我到另一家分店做班长。尽管这属于升职,可分店远在外省,我不想过夫妻两地分居的生活,就没同意公司的安排。没想到,公司看我不去,直接就说我是无故旷工,把我开除了,我不服这个处分,想咨询应该如何维权?
回答:
工作地点的重大变更属于劳动合同的实质变更,应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现用人单位将你开除,你可以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很多用人单位存在认识误区,以为安排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可随意处置。但事实上,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地点的调整欠缺合理性,对劳动者造成劳动合同履行困难,劳动者是可以拒绝该要求的,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为由对劳动者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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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安排出勤我没同意我旷工合理吗?
视为旷工的情形包括:<br>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br>
2、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br>
3、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br>
公司以我不服从调动安排把我开除,打电话叫我去办离职手续,我没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不可以辞退,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调动工作岗位的需要与员工一致协商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变更的,不能以此为由将员工辞退。如果存在不能胜任工作,则公司有权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进行培训,如果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