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比例是多少,个人如何缴费
更新时间:2020-10-2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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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失业保险是属于我国社保之一,也是属于强制保险。用人单位必须要给劳动者购买的保险,不过缴费比例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需要缴纳。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失业保险比例是多少,个人如何缴费的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失业保险比例是多少,个人如何缴费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是没有区别的,只是在缴纳金额上有所不同。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失业保险比例是多少,个人如何缴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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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缴纳方式及标准,怎么规定的
失业保险的缴纳形式:
1. 由雇主和雇员双方负担;
2. 由雇主和国家双方负担;
3. 由雇员和国家双方负担;
4. 由国家、雇员和雇主三方负担;
5. 全部由雇主负担。
事业单位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怎么规定的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具体如下:
1.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若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则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 若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离职证明的法律效力包括:
1. 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 证明离职手续按照正常流程办理;
3. 证明离职者已成为自由人,可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职位;
4. 便于离职者转移个人的人事关系、社保及公积金等;
5. 劳动者创业时,提供离职证明和失业证可享受优惠政策。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