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出台工伤保险新规定

更新时间:2019-03-15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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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针对工伤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烟台市出台工伤保险新规定。其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工伤。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

      针对工伤保险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烟台市出台工伤保险新规定。其中明确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认定工伤。“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者乘坐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

      新规定中还建立了事故伤害快报制度。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报劳动部门,造成死亡或一次性伤害3人以上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同时规定了五、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办法。五、六级伤残职工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如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增加工资,其伤残津贴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人均月增加工资额的70%或60%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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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工伤保险规定如何规定护理费和交通费
工伤员工的护理费的规定: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br/>
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发生的工伤是按照新规定还是旧规定办理?
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20年发布新规定了吗
你好,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参保缴费,和职工无关,职工是不缴费的,按照单位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按照单位的工伤风险性质给予不同的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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