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用人单位必买工伤保险

更新时间:2022-05-20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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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12年1月1日起,广东省新工伤保险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广东境内的用人单位,均须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规定,广东各类用人单位均需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相应的医院治疗、补助费用、医疗康复外,目前工伤职工还可以享受到重返工作岗位的职业康复。

  清洁工断手腕留下心理阴影

  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肇文指出,广东许多城市的工伤争议呈逐年急剧上升的趋势,围绕工伤认定行政争议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很突出,企业疲于应付,处理不好,容易给企业经营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不良影响。

  老廖此前是深圳南山区某公司清洁工,2011年1月不慎跌倒,经诊断为右桡骨茎突骨折。治疗后老廖右腕关节活动度渐改善,但右腕部仍存在疼痛,病情有恶化可能。老廖遂向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提交了职业康复申请,并于同年6月转入职业康复科接受治疗。

  作为清洁工人的老廖,除了要进行单位的保洁工作,还经常要进行抬水、搬运等工作。职业治疗师根据老廖的工作对身体要求,给老廖进行了身体功能的配对和分析。最终发现影响老廖正常工作的关键是,其右手腕部力量不足以及腕关节活动度受限。

  在职业康复初期,治疗师为他安排了腕关节活动器训练、BTE康复器械附件腕部活动度训练,逐渐提高其腕部的灵活性以及锻炼手腕部的力量。后期,治疗师为他增加了提举运送、推拉叉车等模拟工作站训练项目,旨在让他在离开岗位数月后重新学习适应工作环境及任务,并指导他在进行体力劳动时使用正确的动作与方法,避免在出院后的工作中再次受伤。

  职业康复后,老廖手部功能和工作耐力明显好转,并于同年7月返回深圳原单位工作。治疗师曾到其所在单位进行探访,老廖表示自己“已经完全走出了工伤的阴影,工作和生活都回到了正常轨道。”

  对于老廖这种工伤情况,如果不进行工伤康复,简单手腕伤存在伤势恶化、甚至影响日后就业的风险。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老廖情况并不鲜见。从统计的广东一万多名工伤职工来看,工伤情况有一定规律,其中骨折类占47%、脊柱脊髓损伤类占10%、烧伤类9.5%、手外伤类9%、截肢类占 8%。47%的工伤职工主要分布在私营企业,36%的工伤职工为生产运输、操作工。

  “许多工伤职工由于不懂得获取社会救助,没有申请工伤康复,丧失了早期康复的宝贵时机,甚至发生了继发性障碍而进一步增加了康复的难度。”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负责人说。

  心理不康复影响重返工能力

  “新的工伤条例刚刚施行,工伤职工可以获得医疗康复服务。”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负责人说,主要是利用各种临床诊疗和康复治疗的手段,改善和提高工伤职工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康复治疗手段包括运动治疗、物理因子治疗、水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治疗、中医传统治疗、假肢矫形器装配训练等康复治疗服务。

  “除此之外,工伤职工现在还可以获得职业康复。”这位负责人说,由于工伤职工长时间没有参加工作,不仅使工伤职工身体机能下降,同时也会出现懒散、依赖、自卑甚至自暴自弃等心理,职业康复就是给这些人进行职业咨询与指导、技能培训、外展性服务、工作安置协调、工作环境改良、人体功效学设计,协助他们重返工作。

  研究表明,越早进行职业康复,工伤职工返回工作岗位的可能性越大。“这是因为,职业康复的介入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更可以在帮助工伤职工逐渐摆脱‘病人’角色,建立‘工作者’角色。”

  由于工伤职工多为一线职工,本身文化水平不高。很多用人单位、甚至工伤职工家属自己都认为,只要身体功能康复好了,就自然可以回去工作,职业康复是多余的。

  对此,省工伤康复中心专家表示,工伤职工身体功能康复好了,但还存在多种情况,使工伤职工无法重返工作。“比如,工人害怕再次受伤,有心理阴影。工人本人不愿意回去工作。这就需要提高工伤职工的工作能力、做好雇用关系协调、进行就业心理辅导、进行工具及环境改良。”省工伤康复中心专家表示, “目前凡是有就业需求的工伤职工都可以参与职业康复,即使是1-4级的工伤职工,也可以通过职业康复,帮助他们重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康复费用保险基金担大头

  据悉,2010年省工伤康复中心有91位工伤职工接受了职业康复,根据政府就业跟进统计,其中有38位患者返回了原公司原工作岗位;33位职业个案返回了原公司不同工作岗位;4位职业个案成功重新再就业。康复后再就业率高达82%。

  工伤职工最为关心康复的费用问题。省工伤康复中心负责人表示,工伤职工无须担心。根据广东新工伤条例,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据介绍,目前职业康复的目标分八大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为:1、重返原公司原工作岗位;2、重返原公司原工作岗位,并进行部分工作任务调整;3、重返原公司不同工作岗位;4、重返不同公司原工作岗位;5、重返不同公司原工作岗位,并进行部分工作任务调整;6、重返不同公司不同工作岗位;7、培训后再就业;8、自主创业。工伤职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向工伤康复部门提出自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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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给我买工伤保险
1、你的情况依法属于工伤。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以下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认定需要提交材料,具体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4)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5)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如果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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