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付应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19-03-2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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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网友提问:伤者为水暖电工,在工地打工,日工资为75元,在工地承包商未发放安全措施设备(安全带安全帽等)的情况下,某日在安装用电设备工作中从八米的高处摔下,腰腿严重摔伤,腰部骨裂,大腿骨骨折打上了钢钉,造成九级伤残,目前丧失工作能力,治疗期间医疗费用一
网友提问:
伤者为水暖电工,在工地打工,日工资为75元,在工地承包商未发放安全措施设备(安全带安全帽等)的情况下,某日在安装用电设备工作中从八米的高处摔下,腰腿严重摔伤,腰部骨裂,大腿骨骨折打上了钢钉,造成九级伤残,目前丧失工作能力,治疗期间医疗费用一直都由工地承包商垫付,目前已花费5万元左右,钢钉尚未取出,另外肯定还有会后期治疗费用,现承包商却想一次了断与伤者的赔偿,请问:如果想一次结算,应该是怎样赔付?作为伤者应该提出怎样的要求?
中律网伍怡律师:如果要认定为工伤,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则应当按照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用等项目来计算赔偿金额。这个是可以一次性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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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怎么赔偿的,工资怎么给的
工伤期间的工资分以下两个情况处理:第
一、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第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