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时限过期,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3-2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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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网友提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不在给予工伤认定,老板只肯赔偿4000元的情况下,我不能接受,应该怎么做?还有没有其它什么办法可以解决问题?中律网戚晓东律师:根据目前的相关政策,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
网友提问: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及时申请
工伤认定,劳动局不 在给予工伤认定,老板只肯赔偿4000元的情况下,我不能接受,应该怎么做?还有没有其它什么办法可以解决问题?
中律网戚晓东律师:根据目前的相关政策,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中律网郭军律师: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你未能及时办理工伤认定,
劳动仲裁应当认定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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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脱离我一年多,超过认定日期怎么办?
如果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超过,劳动者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去提出申请;如果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间也超过,无正当理由的,可以依法去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