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
更新时间:2019-04-03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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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是"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劳动者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应当特别说明的是,依据现行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
劳动部1995年5月12日发布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是"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劳动者不低于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应当特别说明的是,依据现行律、法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后,只能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而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只有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才能安排补休或支付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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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节假日,雇主是否要求工人额外加班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不放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给加班费。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