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的

更新时间:2021-04-1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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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会进行劳动补偿金的支付,并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关于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的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及有关国家规定对工作年限及经济补偿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

  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

  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劳动补偿金怎样计算的”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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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补偿金的计算问题
满六个月以上,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半个月计算。
关于劳动补偿金的计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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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补偿金如何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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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的建议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张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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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钟前
你好,是咨询什么问题呢?你可以简单描述一下目前所遇到的情况。
可以通过12366登记投诉,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区级税务局投诉,让公司补足社保费,其中的关键材料是公司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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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分钟前
你好,这个有收到法院传票或者是起诉资料。,你一般需要积极的进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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