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职责调整
更新时间:2012-12-27 00: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职责调整(一)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职责划入环境保护部。(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三)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四)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事业单位。(五)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
职责调整
(一)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职责划入环境保护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四)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事业单位。
(五)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环境保护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