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利用所租民房擅自经营私人旅社,屡教不改后,被行政拘留
更新时间:2015-02-03 19: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住宅小区租房,开起无证小旅社,被警方取缔后,仍暗中营业。昨日,东西湖49岁妇女王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今年元月初,王某在东西湖吴家山街AA小区租下民房,改造成旅社,几天后社区...
在住宅小区租房,开起无证小旅社,被警方取缔后,仍暗中营业。昨日,东西湖49岁妇女王某被警方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今年元月初,王某在东西湖吴家山街AA小区租下民房,改造成旅社,几天后社区民警接居民举报,查实王某无证经营旅社,安全隐患严重,责令对方关门歇业,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可王某阳奉阴违,仍偷偷开门营业。
昨日上午,民警对王某租房开展突查时,发现她拒不改正,还在利用所租民房擅自经营私人旅社。民警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承认了违法行为,同意接受处罚。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