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始登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2、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主动到房屋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购房者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测绘图(表):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必须携带。如何取得测绘图(表)呢?购房者需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更多内容请关注查查吧,购房者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材料主要包括:盖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备齐以上申请材料后,即可向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除办理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和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外,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专用章。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样式,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不动产证怎么办理,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