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恶意诉讼

更新时间:2019-05-23 23: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近年来,恶意诉讼案件在我国呈上升趋势,该类案件屡屡被曝光,恶意诉讼问题成为新闻媒体和百姓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中国自古是个耻讼的国度,从耻讼到滥讼,现象的背后向我

  近年来,恶意诉讼案件在我国呈上升趋势,该类案件屡屡被曝光,“恶意诉讼”问题成为新闻媒体和百姓关注和讨论的热点。中国自古是个耻讼的国度,从“耻讼”到“滥讼”,现象的背后向我们隐喻了什么?应当如何看待“恶意诉讼”?笔者不揣冒昧,就此提出自己的一管之见。

  一、恶意诉讼的本体分析

  (一)恶意诉讼的涵义

  究竟什么叫恶意诉讼,众说纷纭,不尽一致。在笔者看来,恶意诉讼乃是指诉讼的当事人滥用诉权,恶意提起诉讼,损害对方当事人、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其实,恶意诉讼不独发生在民事诉讼领域,在刑事诉讼领域也有出现,如故意捏造事实,进行犯罪的告发,意图使对方受到刑事追究的行为。囿于篇幅所限,本文暂只就民事诉讼领域内的恶意诉讼现象作一探讨。

  恶意诉讼与人们经常讨论的另外一个词汇-“诉讼欺诈”有所不同。诉讼欺诈实际上是指,诉讼参加人恶意串通,虚构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通过符合程序的形式,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从而达到损害他人利益、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的违法行为。两者虽然都存在主观上的恶意,都试图用合法的诉讼手段达到各自非法目的,但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诉讼欺诈存在主观上的通谋,通常意义上表现为原被告之间的通谋,而这种通谋在恶意诉讼中并不存在。有学者曾将上述两种情况混为一谈,笔者以为,两者的个性大于共性,应当分开讨论。

  (二)成因分析

  在笔者看来,恶意诉讼的不断滋生,至少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人性的阴暗面及人们道德素质的滑坡。尽管人类对人性的争吵绵延数千年而未有定论,但并不妨碍我们透过现实生活对人性的阴暗之处作出确认。在这个世界上确实有人将自己的快乐建基于别人的苦楚之上,甚至以挑起诉讼事端使己扬名为能事而津津乐道。而在另一方面,这些年来随着社会的转型,传统的道德体系大坝受到冲击,社会上为数不少的人道德失范,社会道德素养滑坡严重,恶意诉讼问题由此而增多。

  2.诉讼的负面效应。应该意识到,诉讼不仅有其解决纠纷的积极价值,也有着折磨人的负面效应,这正是诉讼的两面性。当诉讼的负面效应特性被一些当事人恶意利用时,恶意诉讼就出现了。

  3.法律制度的内在缺陷。法律的缺陷也使得恶意诉讼的提起人有恃无恐。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法院即使不支持恶意诉讼者的恶意请求并判其败诉,依照“谁败诉谁承担诉讼费用”的原则,恶意诉讼者顶多也只是承担为数不多的诉讼费用而已。几条原则性的规定在纷繁复杂的恶意诉讼案件面前显得十分苍白。法律上的惩戒不力,是导致恶意诉讼者生存空间过大的又一重要原因。[page]

  (三)现实危害

  事实上,恶意诉讼有若诉讼的影子,一直伴随着人类整个诉讼史,给社会和民众造成了莫大的损害:

  1.恶意诉讼作为一种针对应诉人(受害人)的侵权行为,它不仅带给受害人物质(时间、金钱)上的损失,有时还带来精神上的极大伤害。在轰动一时的湖南记者甘建华案中,由于受到恶意诉讼的影响,甘建华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能正常工作,周围充斥着流言蜚语,给其生活、工作和精神带来极大的损害。在美国,甚至有以连续性的不成功民事诉讼来折磨原告的案件发生。

  2.恶意诉讼造成了国家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司法资源的有限性与社会纠纷的“无限性”永远是一对矛盾。现代纠纷的巨增使得司法资源捉襟见肘,而恶意诉讼的纷起更使得宝贵的司法资源白白浪费。在“广东首例恶意诉讼引起侵权的官司”中,租户曾对两房东分别提起恶意诉讼,从一审打到二审,经历了四场官司,司法资源的无端耗费深刻地凸显出来。

  3.在现有法律还无法对恶意诉讼形成强有力制约的情况下,希图通过“打官司”破他人之财、扬自己之名的事例越来越多。而那些恶意诉讼的受害者也因为法律保护的阙如,逐渐产生了法治信仰上的危机。更有甚者,采用法律之外的非法方法来找回受到的损失和心理的平衡,走上了歧途,造成了社会的不安定。所以,恶意诉讼问题理应引起各方的重视。

  二、恶意诉讼解决机制的国际视野

  其实,恶意诉讼现象不独在中国,它也是一直困扰西方社会的难题。在这些国家的法律中,对恶意诉讼的防范和规制从来没有停止过。回顾和了解他们的立法,对我国的立法完善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早在西方古罗马时期,就有了诚信诉讼的相关规定。在这种诉讼中,程式中注明“按诚信原则”的字样,使承审员可斟酌案情,根据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应该诚实信用,按公平正义的精神作出恰当的判决,不必严守法规,拘泥形式。故原告如有欺诈、胁迫等行为,即使被告未在程式中提起抗辩,承审员也有开释被告之权。所以保路斯说,诚信诉讼包括抗辩方式。罗马法非常注意防止人们轻率地进行诉讼。为此,有时采用罚金,有时采用庄严宣誓,有时利用害怕丧失名誉的心理来抑制原告或被告的轻举妄动。根据皇帝宪法令,原告要作出关于自己决非诬告的宣誓。在诉讼进行中,任何一方可要求他方作“诬告宣誓”,以表明他不是寻衅好讼的。如果原告不肯宣誓,其诉权即行作废;如果被告不肯宣誓,其拒绝等于自认。被告也可以对原告提起“诬告诉”,原告如果败诉,就被处以其请求权的1/10作为罚金;如果其起诉是由于受贿,则一经查实,就被判罚4倍的金额。在被告方面,如果被判处罚金,还可能受到丧廉耻的处分,如欺诈诉,其虽无罚金诉的性质,但依据契约关系,应负信义责任。[page]

  历史的车轮走到了今天,恶意诉讼更是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不许和严厉规制。在法国,法国法上有所谓“滥用权利”,认为起诉或反诉都能构成滥用权利。至于是否构成滥用权利,其衡量标准决定于是否有恶意或等于有恶意的严重过失。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明确要求有“合法的利益”才能起诉。按照文桑的解释,“合法的”一词同样指那些起诉申请将由于缺乏实体法上的理由而败诉的案件。这些情形即为诉权的滥用。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第32条规定,以拖延诉讼方式,或者以滥诉方式进行诉讼者,得科处100法郎至1万法郎的民事罚款,且不影响可能对其要求的损害赔偿。在英国,《英国最高法院诉讼规则》18r19(b)规定,如果诉讼文件是骇人听闻的、荒谬的、折磨人的,法院应予勾销。总之,所贯穿的原则是,法律权利只有受到侵犯才允许起诉。实际上英国法多年以来也一直承认这一概念,认为起诉者有恶意和缺乏合理的理由,即构成滥用诉权。如果对相对方造成损害,受害者可以由此对滥诉者提起诉讼。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法更是在第五编第二章专章对恶意诉讼问题作出了规定。其中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出于恶意进行诉讼者,须判处罚款。

  三、局限与进路:我国规制恶意诉讼的立法对策

  (一)相关立法

  综观我国法律,有关专门惩治恶意诉讼的规定还非常薄弱,相关的规定主要局限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在民事诉讼法上,最高人民法院1989年6月29日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5条规定,由于当事人不正当行为所支出费用的,不论事实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诉讼结果是否败诉,都由该当事人负担。另外,根据诉讼费用由败诉人承担的原则,恶意诉讼提起人败诉的,由其承担案件受理费;若其申请财产保全的和在海事海商案件中申请扣押船舶,申请留置货物、燃料的,申请费也由恶意诉讼提起人承担。

  2.在民事实体法上,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毋庸讳言,我国对恶意诉讼问题的法律规制还很不健全,缺乏对此问题的直接、有力的规定。而这不仅直接影响了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在客观上也为那些恶意诉讼提起者钻法律空子提供了机会。

  (二)立法对策

  参酌世界各国立法例,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以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健全我国针对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机制:

  1.在民事诉讼法中加大对恶意诉讼行为的惩治力度[page]

  (1)明确规定一旦法院认定案件为恶意诉讼或有恶意诉讼之嫌,则不允许原告撤诉。让那些企图靠先起诉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后即撤诉的手段出名等行为不能得逞。

  (2)一旦法院认定案件为恶意诉讼,即对恶意诉讼提起人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鉴于我国不同地域经济条件差别较大的现实,具体处罚数额标准可由各地高院参酌当地经济水平自主确定。

  2.在民事实体法上作出明确的界定

  (1)在民事实体法上明确规定,恶意诉讼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恶意诉讼符合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应负相应的民事责任。这一点已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认定。由学者参与起草的“民法典侵权行为法编”中,也将恶意诉讼列为17类侵权行为之一。但对于该草案中规定的只“对故意以恶意诉讼方式造成他人损失的,承担侵权责任”,笔者认为,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讲,重大过失滥用诉权提起诉讼,即主观上虽非故意,行为上却非常轻率地行使起诉权,造成他人损失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英美侵权行为法中,即将故意或相当于故意的重大过失作为恶意诉讼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可资参考。

  (2)明确恶意诉讼提起者的赔偿责任,扩大赔偿范围。除了对恶意诉讼的提起者给予训诫、具结悔过等处分,判令行为人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外,还要扩大对受害者金钱上的赔偿范围。物质赔偿范围至少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差旅费、误工费、用于诉讼的通讯通信费、鉴定费,错误进行财产保全的,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遭受的损失。此外,对于受害人委托律师代为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个人的名誉受损而致的精神损害赔偿费以及法人、非法人组织因名誉和商誉损害而引起的社会评价降低而致的经营利益下降的损失,也应该纳入可以提请赔偿的范围。

  3.恶意诉讼者的行为一旦触犯了刑律,应当由司法机关对其提起刑事诉讼。只有这样,才能对恶意诉讼者进行有力的惩戒,对那些意图提起恶意诉讼人起到警戒作用,也才能周全保护恶意诉讼受害人的合法利益,进而维护良好的法律秩序和稳定的社会秩序。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侵权责任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4263
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何应对恶意诉讼和恶意保全
您好,可以提起诉讼
恶意诉讼 虚假诉讼 区别
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的区别:⑴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⑵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⑶侵害的对象不同等
对待恶意式诉讼恶意告状的人
遇到恶意诉讼怎么办 法律分析: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恶意诉讼构成什么罪?恶意诉讼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恶意提起刑事诉讼,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恶意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法,妨害司法秩序或严重
遭遇恶意诉讼,我能以恶意诉讼起诉对方吗?程序怎么走?A
公司发生纠纷,如果符合民事案件起诉条件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应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对付和立案条件的案件登记立案,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
被人恶意诉讼
建议你积极应诉,以便维护自己的利益
债主的恶意诉讼
如果一审只有你个人,是有程序问题,你可以要求二审发回,同时提请文书鉴定
恶意工伤诉讼
建议不要打工伤程序,直接起诉人身损害赔偿,这案子早就结束了
玉米每亩一元的保险能陪多少钱?
关于保险理赔,保险人在履行赔偿或给付的义务和责任时,必须根据保险契约的规定,对遭受物质上的损失、灭失,或人身伤害,进行一系列的调查处理。
现在被取保候审,手机和手机卡都被扣了,可以补办吗?
帮信罪符合条件可以取保候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您好!昨晚跟朋友一起喝酒,朋友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我并不在车上,请问跟我有关系吗?
一起喝酒出车祸了的,一起喝酒的人对事故的造成有过错的有连带责任。如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的、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
您好个人案件有编号,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有案件号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查询到部分案件的信息。部分地区有案件编号可在当地检察院网站查询,在网上开设的案件信息查询平台,可以为诉讼参与各方,包括案件当事
我在闲鱼上遇到诈骗,骗了我500,能不能追回来
网上被诈骗的钱在报案后若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案件,则有可能追回。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