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主的恶意诉讼
更新时间:2013-07-04 12:44:4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自从去年9月份离婚后已经前后接到前夫债主的传票多达8张了,有一张是伪造的假借条,一审宣判我已经输了,我准备上诉。其余的均为我们离婚后前夫借的款,还有就是前夫公司借的款,我现在是一点阻止的办法都没有,明知道和自己无关,还要去应诉,我想问一下,这些能不能算是恶意诉讼呢,很明显,原告和我之间不存在债券的义务关系啊?我该怎么办呢,难道只能一一的应诉么?还有就是前面那个50万假借条的事情,开庭的时候,原告只有一张借条,没有任何的银行取款明细,在庭上也被审判员问的哑口无言,原来我是准备做文字时间鉴定的,后来审判员误导我说费用太高,不要做了,和这个官司联系不大,天真的我以为我肯定胜算很大,结果判下来却输了,我准备上诉然后在做时间鉴定,我想问一下,我和前夫离婚前有离婚协议,上面对自己的债权债务划分的很清楚,也阐明了自己的债务和对方无关,但是离婚协议不对抗第三人。如果这个官司我上诉输了,法院判我还钱,我可不可以以离婚协议的约定反过来控告前夫,要求他一起偿还债主的欠款呢?律师,请你给我出个点子,我实在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遇到这样丧心病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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