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销售合同购房订金
更新时间:2012-12-19 10: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没签销售合同购房订金取消买楼售楼方不退款7月7日,林先生在大沥德名苑看楼时,一时心动就打算购买该楼盘28栋C3座的某套间。按开发商规定,需首先支付1万元定金。林先生
没签销售合同购房订金
取消买楼售楼方不退款
7月7日,林先生在大沥“×德名苑”看楼时,一时心动就打算购买该楼盘28栋C3座的某套间。按开发商规定,需首先支付1万元定金。林先生当时没带够现金,便按售楼人员的建议先交了2000元作为订金,并白纸黑字草拟、签订了一份订金合同。双方商定,等林先生将余下的8000元交给售楼部后,再将该订金合同转成定金合同。
林先生经再三考虑,他决定不买该套间了。当他拿着订金单要求售楼部退还2000元订金时,没想到“精明”的售楼人员竟一把抢过了他手中的订金合同,用手搓烂后又换成了一张定金收据交给他。
“他们说之前我付的2000元是定金,不是订金,不能退款。”林先生又生气又无奈地说。
消委会调解如数取回订金
接到林先生的投诉并进行调查了解后,南海消委会大沥分会消保人员发现,林先生除了这张定金收据外,并没有与售楼部签订过房屋销售合同等任何实质性合同。由此,林先生的定金可以退还!
“因为定金合同具有从属性,只有主合同有效时,才会发生定金罚则的适用。”消保人员解释说,“而林先生并没有签订‘主合同’,所以该定金收据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林先生的2000元可以取回”。
消保人员随即联系了该楼盘售楼部,将林先生的情况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释做了详细说明。该楼盘售楼部最终接受了消保人员的调解,林先生也于一周后拿回了2000元。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签了定金合同没签购房合同房子不想卖了用给中介钱么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