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需要出反补贴调查立案公告?
外经贸部决定不进行立案调查的,不得公布调查申请。
经审查决定进行立案调查的,由外经贸部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已知的出口商、进口商以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组织、个人和出口国(地区)政府。
反补贴调查立案公告应该包括什么内容?
立案公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书概要及外经贸部对申请的审查结果;
(2)发起调查依据材料的概要说明;
(3)发起调查的日期;
(4)调查产品出口国(地区);
(5)调查的产品;
(6)调查期;
(7)调查机关进行实地核查的意向;
(8)利害关系方的不应诉将承担的后果;
(9)利害关系方提出意见的时限;
(10)调查机关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提醒:
1、立案调查的决定一经公布,外经贸部应将申请书公开部分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国(地区)政府。
2、反补贴调查的立案日期为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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