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0-03-20 18:17:25
问题描述:
你好:
我是宁夏银川的一位女士,2002年我丈夫因病去世了留下我和一个不满两岁的儿子,直到09年11月份我又重新组建了家庭,他是辽宁大连人,他离异后来银川找我并且要和我结婚,当时他身无分文的来到银川,想想从此以后有个依靠,即便他一无所有我还是感到很欣慰的,所以我拿出自己多年辛辛苦苦攒下的积蓄来置办婚礼和创业的费用,共计6万元左右,除此之外他还拿我的钱以他的名义借给他的朋友先后两次共计2万元,就在09年12月21号那天的中午趁我出去买菜的功夫他跑了,还带走了我18号下午取的2万元,至今没有任何的消息、、、、、、、、、
这两天我在网上查阅了大量的法律相关婚姻与诈骗的案例,我自己认为结合我本人的遭遇,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利用婚姻实施诈骗的条件,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在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至今未立案,请问立案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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