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政策解答(4)

更新时间:2019-05-06 11: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政策解答(4)十二、关于县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本次考试有些什么注意事项?答:这里的县级及以下指的是所在单位的主体为

  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政策解答(4)

  十二、关于县级及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本次考试有些什么注意事项?

  答:这里的县级及以下指的是所在单位的主体为县级机关,不是内设机构。比如县农业局管理的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属县级及以下范围;州农业局,虽然本身的行政级别是县处级,但是州农业局为州级机关,不属县级机关,故州农业局下属各内设机构或所辖的参公管理单位,不属于本次招考所要求的县级及以下机关的范围。

  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符合报考州市以上机关定向招考的条件,可以且仅可以报考州市以上机关定向基层机关公务员招考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岗位

  已进行人员登记的县级及以下单位里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符合报考州市以上机关定向招考的条件,可以且仅可以报考州市以上机关定向基层机关公务员招考的岗位,不得报考其他岗位。

  未进行人员登记的县级及以下单位里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符合报考州市以上机关定向招考的条件,不可以报考州市以上机关定向基层机关公务员招考的岗位,但可以报考其他未定向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

  十三、为什么今年一年期的西部志愿者不享受笔试加分?

  答:根据2009年5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云南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从今年开始,统筹考虑中央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教育部牵头组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人员的政策及待遇的接轨问题。

  目前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期为三年,服务两年才享受公务员考试加分;特岗教师服务期3至5年,服务期满才能加分;三支一扶人员的服务期3年,服务期满方可加分。若志愿者仅服务一年就享受加分,与其他三项人员政策悬殊过大,故于2009年开始调整相关加分政策。以后随着统筹工作的深入,可能还会对以上四类人员的优惠和照顾政策进行统一调整。

  十四、在外省服务的我省生源的“三支一扶”人员如何查验证明?

  答:原招考公告中对在外省服务的我省生源的“三支一扶”人员的验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核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系,我们无法取得在外省服务的人员名单,故此类人员的审验工作改在资格复审时完成。其余加分人员的审验工作仍按公告操作。[page]

  十五、关于人民警察岗位的相关体检及体能测试的标准是什么?

  答:无论报考者本人是什么身份,只要报考的公安机关或森林公安机关,一律按公安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试。(相关标准及项目可以相关网站下载)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的,无需按公安体能测试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也不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体检。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按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务员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630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是否会影响公务员考试录用?
你好,多次违法是会影响一个人的政治审核的
公务员考试规定有犯罪刑事处罚的人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那么请问有案底但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可以参加公务员的
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
请问孕妇在公务员考试?政审或者试用期间有因怀孕原因而被审核不过或者取消录用的合法吗?会被认为仍存在合
公务员辞职的,需要依法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写明辞职理由,由任免机关予以审批。但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不得辞职。《公务员法》第八十条 公务员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试用期公务员不准辞职,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可以申请取消录用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
在公务员考试前,打掉孩子。但前女友觉得打掉孩子,因为我公务员录用还在公示阶段。我该怎么做?
未婚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问题具有特殊性。对该财产的处理不同于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共同共有,但有证据证
有过取保侯审经历的能参加公务员考试和被录用为公务员吗
您好,具体要看是否是刑事处罚。不是的话可以报考
想知道公务员考试不被录用的原因
您好,你可以向人事部门申请复核或直接行政复议。----如需帮助或仍有不明之处,您可以直接通过电话免费咨询
如何判断暴力催收,如何构成暴力催收罪
你好,建议和对方协商还款计划,如果遇暴力催收,可以报警处理
我在拼多多买了一双鞋。企业应该给予什么样的赔偿?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请问户主被评为低保,未成年在读书的小孩也加入了低保名单,但是低保金不添加,请问合法吗?
具体操作如下: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低保名单、家庭成员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未成年子女已加入低保名单但低保金未增加。其次,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申
怎样的家庭符合低保条件
低保条件主要依据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家庭成员的特殊情况。常见处理方式包括申请低保救助和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核实。选择处理方式时,应充分考虑家庭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规
别人转账总共给我500元没说是借的中间闹矛盾了我说了一句这个钱算借的有钱了会还给他
如果无法证明这500元是借款,对方坚持要回这笔钱,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和诉求。如果对方只是出于误解或情绪而提出此要求,您可以解释清楚情况并
请问户主被评为低保,未成年在读小孩也加入低保名单,但低保金不增加合法吗?
在不同情况下,处理低保金不增加的问题需采取不同措施。首先,应详细了解当地低保政策,确保自己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其次,核查家庭收入情况,确保申报准确。若符合增加低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