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4-04-21 11: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职位分类工作的条件

  对列入国家公务员范围的职位实施分类,必须在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已经批准,其职能、机构、人员编制正式确定后进行。

  二、职位分类工作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进行职位设置;第二、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三、确定职务;第四、确定级别。

  三、职位设置的要求

  (一)确定职位职责

  职位设置必须在政府批准的职能范围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进行。从上至下,从部门至内设各机构、直到每一个职位,层层明确其职责。

  (二)确定职位的设置层次

  职位的设置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设置职位或搞变相升格。

  (三)确定职位设置的数量

  职位设置数量应遵循严格、高效、精干的原则,必须严格按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编制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

  (四)确定职位名称

  职位名称必须简明、规范,能体现出该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四、职位说明书的项目及说明

  职位说明书包括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职位名称。例如:办公厅秘书处信息工作主任科员。

  (二)职位代码:指每一个职位的代表号码。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职位所在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地方是指所在省、市、区、县)的代码,采用国家标准。第二部分是职位所在各部门内设机构(地方是指所在地的各工作部门)的代码。第三部分是各内设机构(或各工作部门)中职位的顺序号。第二、三部分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编制。

  例如:海关总署关税司国际关税处处长职位的代码为:415-03-07

  415 是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海关总署代码

  03 是海关总署规定的关税司代码

  07 是该职位在关税司中的顺序号

  (三)工作项目:列出职位按照职责应担负的全部工作项目。

  (四)工作概述:按照工作项目简要说明工作的内容、程序、职责及权限。

  (五)所需知识能力: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验。必须以职位的工作需要为依据,不是按现有人员的情况认定。

  (六)转任和升迁的方向:职位上的任职人员按照业务一般要求可以转任和升迁的方向。

  (七)工作标准:每个工作项目所应达到的质量和数量的基本标准。

  五、填写职位说明书的范围

  (一)各层次非领导职位;

  (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内司长级职位及其以下职位;

  (三)地方政府各工作部门行政领导副职及其以下职位。

  六、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

  (一)编制和审定职位说明书要求简明、实用。

  (二)职位说明书原则上由职位任职人员按照本职位的职责填写,在特殊情况下(如职位缺员等)也可由各职位的直接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填写。

  (三)职位的直接领导人员和上级领导人员审核职位说明书。

  (四)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职位说明书,报部门领导人员审定。职位说明书经部门领导人员审定后即可作为人员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的依据之一。

  (五)因工作需要,增加、减少职位或改变工作内容,须按上述程序及原则重新制定职位说明书。

  七、确定非领导职务

  (一)非领导职务的确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规定的比例限额不得突破,设置方案必须经上级人事部门核准。

  (二)非领导职务的名称应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如有特殊需要须使用其他名称,国务院各部门需经人事部同意,地方各级政府需经省级人事部门同意,并明确写入设置方案。

  (三)中央和省级政府机关原有的副处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和市(地)、县级政府以下机关原有的副科级(含)以上非领导职务,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任职条件和比例限额,重新确定,并履行其规定的职责。

  八、公务员级别的确定

  (一)公务员的级制要按照国务院下发的“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确定,并套改相应工资标准。

  (二)机构改革完成后,实施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必须按照确定的职能和设置的职位,确定每个公务员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按照确定的职务确定级别。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公务员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09307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公司不同意调岗调店,可以要求赔偿
劳动者可以拒绝调岗降职降薪。调岗应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作出,如有争议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5年不想继续缴纳,这5年缴纳的费用能否全额退还?
养老保险具有以下特点:1.强制性。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
这个收费吗?
法律分析:每件收费数额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三条依法向人民法院申
单招没录上不去高考学校不给毕业证怎么办
如果老师故意不让拿毕业证,这种情况是不合理的,学生完全可以向学校反馈这种情况,要求学校严加处理,返还自己的毕业证。
学校五一提前开学,教育局不管怎么办
学校提前开学是不正确的,可以向教育局举报,教育局也会管理这种现象。中小学的学生教育又是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寒暑假时间是教育局规定的,任何学校单位不得私自提早开学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