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更新时间:2022-05-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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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二、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
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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