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的特征及其法律性质

更新时间:2014-07-24 14:5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在国内外颇有争议,形成了各种观点和学说,主要有程序权利说和实体权利说。持实体权利说的人又分为物权说、债权说和担保物权说。1967年《统一关于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规定的国...

  关于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在国内外颇有争议,形成了各种观点和学说,主要有程序权利说和实体权利说。持实体权利说的人又分为物权说、债权说和担保物权说。 1967年《统一关于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某些规定的国际公约》明确了“特定的请求可通过对船舶行使优先权而得到保证”,1993年《船舶优先权和抵押权国际公约》也明确了“特定的索赔可通过船舶的优先权得到担保”,它们都是将船舶优先权作为担保物权加以规定的。我国的《海商法》将船舶优先权置于“船舶”一章,没有明确其法律性质。由于船舶优先权具有追及性和优先性,以及其标的是作为物的船舶,权利内容是一种支配权等,这些特性只有物权才具备,因此应认定其属于物权,而且是一种担保物权。加拿大海商法教授威廉·泰特利(Willan Terley)认为,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中独有的一种担保物权,认为优先权是一种物上负担,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司玉琢教授在对海事优先权下定义时也采用了担保物权的主张,即船舶优先权是某些法定的特殊海事债权人所享有的一种以船舶为主要标的,具有很高位次的担保物权。台湾地区的海商法学家桂裕也主张优先权是海商法所创设的特种物权,认为优先权是一种物上负担,是担保物权的一种,船舶的担保物权有两种:优先权和抵押权。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以确保债务清偿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之物或权利上设定的一种物权性质的权利。海事优先权的目的也是为了确保受其担保的债权得以清偿。船舶优先权基本符合担保物权的特征:

  1、船舶优先权具有对世性,即其权利主体特定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第三人 首先,船舶优先权能对抗船舶的受让人,它随船舶而转移,不受转让的影响。也就是说,船舶优先权一经成立,除非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否则它就一直粘附在该艘船舶上,与船共在,与船共走,不论船舶所有权的归属或该船的登记以及船旗发生了什么变化,船舶优先权人为行使其权利仍能认船不认人,从而对抗新的船舶所有人。1967年《统一海上优先权和抵押权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第7条规定:“除第11条另有规定外,凡由船舶优先权所担保的第4条所述请求,不论船舶所有权或登记事项发生何种变更,都随同船舶的存在而存在。”我国《海商法》第26条规定:“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灭失。”其次,船舶优先权能对抗船舶抵押权等物权,在船舶优先权和船舶抵押权竞存于同一船舶之上时,前者优先于后者受偿。

  2、船舶优先权具有支配性,属于支配权 所谓物权之直接支配性,是指物权人得依自己之意思,无须他人之意思或行为介入对标的物得为管领处分,实现其权利内容之特征。船舶优先权人无须债务人的意思表示或行为介入即可行使其优先权。债权人无须向债务人为履行债务之请求,即非债权的请求权。当然,这种支配性与传统物权法上物权人实际对标的物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支配性是不一样的,船舶优先权人无权对债务人的船舶行使现实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以及一般意义上的处分权,他可以采取的唯一行动,就是在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扣船,并在受偿程序上得以优先受偿。

  3、船舶优先权具有附随性,具有从属于被担保债权的属性 所谓担保物权的附随性是指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的价值权,故必须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也随之消灭,债权转移担保物权也随同转移。我国《海商法》第29条规定:“除非法院应船舶转让的受让人的申请予以公告之外,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其船舶优先权即消灭。”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事实上,物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绝对的,例如,物权法中的取得时效制度即是从某种程度上对物权的存续期限所作的限制。取得时效者,乃无权利人,继续以一定状态占有他人之物,经过法定期间而取得其所有权,或继续以一定状态行使所有权以外之财产权,经过法定期间而取得其权利之制度。在约定担保物权的情况下,债权人完全有可能随着对债务人资信的了解而与债务人协商在主债尚存的情况下解除该担保。约定担保物权并不是指当事人对担保物权本身性质和构成的约定,因为任何物权都是基于物权法定主义而由法律来规定的。约定担保指当事人在决定是否成立担保或成立何种可供约定选择的担保。因此,不能因为船舶优先权有时效的限制而可能先于主债权消灭就否认其附随性,进而否认它具有物权性。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海事海商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5758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租赁权的法律特征
咨询者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什么?
意定代理的法律特征
没有意定代理之说,只有表见代理一说。
法律关系的特征
法律关系的特征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说不需要退货,但是商家要求退货
你好,是否可以退款要看商品是否有问题,另外还要看合同的约定。
不知道是谁干的,怎么办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我小儿子读警校2年了,今年他的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犯罪了将来的政审怎么办
针对不同情况,政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若哥哥犯罪轻微,小儿子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自己与犯罪行为无关联,积极表现个人品行和政治立场。若犯罪严重,可能无法通过政审
开车撞到狗后当时有事离开20分钟后回来并报了警算逃逸不
可能算逃逸。如当即离开,属肇事逃逸。应立刻停车保护现场,迅速报警。如因故必须离开,应尽快返回现场并报警,说明情况。配合交警调查,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狗受伤或死亡
我的手机号因为发送了彩信,导致停机了,怎么恢复
手机号被停机,常见处理方式是联系运营商客服,了解停机原因并提供相应证明以申请恢复。若涉及违规内容,需配合调查并整改。选择处理方式时,应考虑停机原因、个人权益及法
原告撤诉后,原告换了诉讼主体重新起诉,可以吗?
可以,但需符合条件。原告主动撤诉或法院按撤诉处理后,以同一诉求再次起诉,法院应受理。二审中撤诉后重复起诉,法院不受理。操作时需准备相应材料,遵循法律程序。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