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预付款和订金的区别
更新时间:2019-07-2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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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
关于定金,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大道的道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作为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首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还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大道的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大道的大关于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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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预付款有何区别
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涉及担保,违约时需双倍返还或无权要求返还;预付款是合同金额的部分提前支付,无此担保责任。操作时需明确约定金额、支付时间等,并保留凭证。
定金更具法律约束力,可确保合同履行;预付款则更灵活,便于资金流转。
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有哪些
定金与预付款不同。定金是担保,涉及返还问题;预付款是合同金额预付,无此问题。定金处理需考虑法律效应,可能涉及双倍返还等;预付款则按合同规定支付和结算。
定金操作复杂,需专业指导;预付款则相对简单明了。
定金责任和预付款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从效力上说,定金适用定金罚则,预付款无此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支付了定金,但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履行合同,将可能面临罚款或其他惩罚措施。而预付款则没有这种效力,即使消费者未能履行合同,也不会受到额外的罚款或惩罚。
第二点是从功能上说,定金是作为债权的担保,而预付款则属于债务履行的范畴,其主要功能是提前履行部分债务。也就是说,定金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则是为了加快交易进程,提前支付部分款项。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需要明确自己所支付的是定金还是预付款,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