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问 题】:拍卖公司的拍卖规则是否属于格式合同,对其应作何种解释?
【解答要点】:拍卖合同的拍卖规则属于格式合同,因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8月28日)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八条第二款 拍卖人应当向竟拍人说明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四十条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采取非格式条款。
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 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问题】:委托人没有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致使买受人不能取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解答要点】: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不能取得拍卖标的所有权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2004年8月28日)
第七条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第五十八条
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委托拍卖其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的,应负依法承担责任。拍卖人明知委托人对拍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没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不得处分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因拍卖的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