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赠与合同的附条件

更新时间:2019-07-22 08: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2003年8月,一篇名为《考上北大研究生为挣学费当扁担》的报道,让万州学子段霖夏成为众多好心人资助的对象,这其中包括一位叫李富华的万州老板。李先后向段资助现金4万元。但段不仅早已不在北京大学读书,而且入学四年以来只修完1门课。李深感自己的善心被骗,决定通过

  2003年8月,一篇名为《考上北大研究生为挣学费当“扁担”》的报道,让万州学子段霖夏成为众多好心人资助的对象,这其中包括一位叫李富华的万州老板。李先后向段资助现金4万元。但段不仅早已不在北京大学读书,而且入学四年以来只修完1门课。李深感自己的善心被骗,决定通过法律程序要回资助给段的善款。

  李富华认为,自己与段系赠与合同关系,且是附条件的赠与,因为其在资助段霖夏时说的话——必须好好读书,把钱花在读书上,算是构成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段霖夏没把钱花在读书上,就是违约。即段负有义务将自己的捐助款用于求学,而段已经违背了这一义务。李请求法院撤销自己与段的赠与合同,要求段返还李赠与的现金共计4万元。

  但段霖夏的代理律师认为,这个赠与合同不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之前李富华没有明确要求段霖夏把资助款用于学习。

  日前双方将此案诉诸公堂之上,等待判决。

  这个案件涉及了一个赠与合同的问题,主要争议就在于这个赠与合同是否是附条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一、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二、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目的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

  三、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人偿付相应的代价。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等有偿合同的主要区别。

  四、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仅由赠与人负有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有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人负有将其财产给付受赠人的义务,受赠人按照合同约定负担某种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

  由此可见,本案所涉合同属于赠与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可见,赠与合同中可以附义务,而撤销赠与的事由中也包含了“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一项,因此只要法院能够认定这个赠与合同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那么原告将胜诉。

  对本案而言,要认定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关键就在于双方在形成这个赠与合同时是否明确了这笔款项的用途是要资助段霖夏完成研究生学业。

  如果明确,就像原告所称其在资助段霖夏时说:“必须好好读书,把钱花在读书上”,之后受赠方也接受了这笔款项,那么就相当于双方形成合意,这个合意是通过受赠方的默认所形成的,因此也就形成了原告所称的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没有把钱用在合同上,无疑是违反了合同的主要义务,致使合同的主要目的不能实现。合同的撤销决定权在守约方。

  如果双方并没有在事先约定款项的用途,正如段霖夏的代理律师所称“之前李富华没有明确要求段霖夏把资助款用于学习”,则不宜认定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如果赠与人在捐款转移给受赠人以后,才要求其将钱用于确定的范围,一般也不宜认定是附条件的的赠与合同,法律上也不应承认“事后要求”的约束力。

  在我国本不完善的社会捐助事业的背景下,法庭到底认定哪些事实,依据什么法律,偏重于保护哪一方的利益,这次判决将会有明确的答复。

  判决结果固然重要,但本案对我们的二点启发却是更重要的:一是当事人做慈善捐助时,如果是附条件的,应该做具体的细化,且最好以书面形式确定;二是我国确实需要推进慈善领域的立法,来明确规范赠与行为。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同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2572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附条件合同和附条件赠与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条件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真实的意思表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附条件赠与合同的内容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遗产
你好,具体附属什么条件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赠与胎儿附条件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撤销
附条件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或者不具有公益性质; 2、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3、没有超过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依据《民法典
属于赠与合同吗?是否应该判定为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属不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上诉吧。按理这不是一个赠予合同,而更像一个附条件的劳务协议。上诉有机会改判
你好,房屋赠与合同要办什么手续呀
最好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比较好
自愿赠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按照使用用途,备注上赠与或者借款等,都具有法律效力
转赠与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转赠与合同需注意生效和撤销。合同签字后生效,但可能需办理批准、登记。赠与人有权在财产转移前撤销赠与,但公证或特定性质合同除外。操作包括:明确生效条件,选择办理手
离婚时可以撤回赠与的财产吗
可以撤回,但需满足条件。1. 财产权利未转移前可单方撤销;2.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利益等可撤销;3. 经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合同除外;4. 撤销权应在知道撤销事
不履行赡养义务撤销赠与的流程是怎样的
可撤销赠与。操作:1. 确认受赠人不履行赡养义务;2. 收集证据,如赡养协议、证人证言等;3. 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赠与诉讼;4. 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撤销或
怎么才算是自愿赠予呢
捐助是单方自愿行为,无附带条件。捐赠是捐赠人与受赠人成立一个合同(即双方法律行为,要求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由捐赠人向受赠人赠送财物的行为,可以附加条件。法律依据
南京房地产买卖和直系亲属赠与分别缴纳多少税?
直系亲属赠与免契税的,再次出售时看受赠房情况,非满五唯一的话要缴纳受赠份额的20%个税
南京的房地产买卖和直系亲属赠与分别缴纳多少税?
直系亲属赠与免契税的,再次出售时看受赠房情况,非满五唯一的话要缴纳受赠份额的20%个税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