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担保责任
更新时间:2019-10-16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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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这一规定要求委托人在拍卖活动进行之前,应就其知道的或者应当知道的拍卖品来源和暇疵如实向拍卖人提示或指明,并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财产权证明书、发票、拍卖品鉴定书等
瑕疵
担保责任 《拍卖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
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这一规定要求委托人在拍卖活动进行之前,应就其知道的或者应当知道的拍卖品来源和暇 疵如实向拍卖人提示或指明,并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财产权证明书、发票、拍卖品鉴定 书等
瑕疵担保责任
《拍卖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委托人应当向拍卖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
这一规定要求委托人在拍卖活动进行之前,应就其知道的或者应当知道的拍卖品来源和暇
疵如实向拍卖人提示或指明,并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财产权证明书、发票、拍卖品鉴定
书等,这是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承担的暇疵担保责任。
所谓暇疵担保责任,是指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所有权或处置权合法性及质量等
承担的保证责任。委托人有义务保证本人对委托拍卖的物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并保证其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暇疵担保责任的具体内容由出卖人与拍卖人在合同中协商
约定。
暇疵担保责任分为权利暇疵担保与拍卖标的物暇疵担保。前者是指拍卖标的物的权利
全部或一部分无法移转给买主时,委托人所负的担保责任;后者是出卖物的权利虽然没有
暇疵,但作为买卖标的本身存在暇疵时,出卖人应负的担保责任。为便于理解,我们对这
两种责任作一点具体说明。
一、权利暇疵担保责任。权利暇疵,是指出卖物的权利根本不存在或有欠缺,比如出
卖物的所有权属于他人或受到一定限制。权利暇疵担保,要求出卖人应担保第三人不会就
拍卖物出卖前的原因向买主追索该出卖物或主张其他权利。当第三人基于出卖前的原因向
买主追夺出卖物时,出卖人有义务防止该出卖物被追夺。如果出卖物因权利暇疵被追夺,
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不能转移给买主时,出卖人应负损失赔偿责任。
二、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就出卖物的瑕疵对买
主承担的财产责任。标的物的瑕疲,指出卖物本身存在的质量或其他有关缺陷。如有病的
牲畜、商品的缺损、文物赝品等,以致不适合应有的用途。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
包括标的物瑕疵在交付时存在,而买主不知道,或标的物瑕疵按照一般的检查方法不易发
现等,因此,买主在接受拍卖物时,应及时进行认真检查,发现瑕疵立即通知委托(出
卖)人。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修理、退换或赔偿财产损失。如果买主没有通知或没
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出卖人则会引起担保请求权的丧失。
根据法律,暇疵担保责任可依双方当事人的特约而加以限制或免除。但如果出卖人明
知标的物有暇疵却企图通过特约蒙混买主的,这种特约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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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担保责任说明
瑕疵担保责任在担保合同中体现为担保人对担保物无瑕疵的保证。担保合同应明确约定担保物的状况、权属及瑕疵情况,并规定担保人在担保物存在瑕疵时应承担的责任。此外,担保合同还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怎么承担的?
一、瑕疵担保义务的含义
瑕疵担保责任,是担保责任中的一种,指的是在交易过程中,当一方将财产或权利转移给另一方时,应确保该财产或权利无瑕疵。若转移后的财产或权利存在瑕疵,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传统的瑕疵担保理论涵盖了权利瑕疵和物之瑕疵,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瑕疵担保责任体系。
二、瑕疵担保的生效条件
瑕疵担保的生效条件包括:
1. 担保的物品存在瑕疵,这是担保生效的前提。物品瑕疵主要包括物品本身存在问题,与描述不符,无法使用,以及不符合购买方的意愿,导致其价值大幅降低。
2. 物品瑕疵担保的生效时间有限制。若无特别约定,瑕疵担保责任在物品转移给买方时自动转移给买方承担。若双方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的时间期限执行。
3. 瑕疵担保责任还涉及重大过失的判断。在判定责任时,需考虑买卖双方的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过失。例如,若买方因价格低廉而忽视商品明显问题而购买,则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而若卖方因疏忽未告知买方独特保存方式的商品存在的瑕疵,则应由卖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 发现瑕疵后,买方应及时告知卖方并要求解决。及时告知有助于卖方尽快处理瑕疵问题,避免因拖延而丧失要求解决的权利。但如卖方故意隐瞒商品瑕疵,则不受此限制。
瑕疵担保责任什么意思,有哪些法律规定
瑕疵担保是指担保人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要确保担保物无瑕疵,并且担保人的担保权利也没有瑕疵。如果该担保财产有瑕疵的,或者其权属有争议,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担保人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法律规定。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