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应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9-04-14 05: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合伙就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这种协议是合伙人为达到共同日的而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不仅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成为司法机关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个人合伙就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这种协议是合伙人为达到共同日的而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不仅是合伙成立的前提和基础,也是
合伙人权利义务的依据,并成为司法机关处理合伙
债务纠纷的依据。
民法上的协议可以是书面协议,也可以是口头协议。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有不少合伙人因感情甚好、关系密切而在成立合伙时不缔结文字协约,仅凭口头协议互相约束,日后如果一旦发生纠纷,便因无据可查而难于裁判,因此合伙协议还是提倡采取书面形式。
当然,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伙关系。尽管客观上没有订立合伙协议,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事实上的合伙关系,相互都有出资,都参与了合伙经营,都分配了利益,在发生纠纷时还是应当认定为合伙,不能仅仅因没有合伙协议而否定合伙的事实。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合伙加盟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