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的规定
更新时间:2019-03-07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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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宣告破产的规定破产宣告是法院依破产申请人的申请,确认债务人确有无法消除的破产原因,而决定对债务人进行清算的司法活动。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宣告破产的规定
破产宣告是法院依破产申请人的申请,确认债务人确有无法消除的破产原因,而决定对债务人进行清算的司法活动。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企业破产:
(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不执行和解协议,财务状况继续恶化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或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三种情形之一的。
(4)债务人整顿期满,不能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生效。裁定生效后,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该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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