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预收案件受理费。破产宣告前发生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必要支出,从债务人财产中拨付。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如系债权人申请破产的,由债权人支付。
第九十条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医疗费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第九十一条破产费用可随时支付,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根据清算组的申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四条下列破产费用,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八十八条破产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受理费;
(3)债权人会议费用;
(4)催收债务所需费用;
(5)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法院应当宣告破产程序终结。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破产清算的费用可以在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可以在债务人的财产中拨付支付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