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权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效

更新时间:2012-12-11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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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简述:2005年10月10日,宁波市某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与宁波市海曙某宾馆有限公司(下称宾馆公司),签订了《土地与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宾馆公司将某工业园区的上水矸三角地地块的10亩的工业用地以及项目中介给建设公司投资,并配合建设公司在该工业

    案情简述:2005年10月10日,宁波市某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与宁波市海曙某宾馆有限公司(下称宾馆公司),签订了《土地与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宾馆公司将某工业园区的上水矸三角地地块的10亩的工业用地以及项目中介给建设公司投资,并配合建设公司在该工业园区注册公司,促成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原先新注册的公司所有。合同签订好后,建设公司支付给宾馆公司76.27万元,付清76.27万元后,宾馆公司承诺建设公司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之后,建设公司向镇政府了解情况才知,该地不允许以此种方式转让给建设公司。为此,建设公司要求宾馆公司返还土地款76.27万元。宾馆公司不同意,故发生争议,建设公司委托正甬律师事务所诉讼。争执焦点:经过几次质证,原告(宁波市某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宁波市海曙某宾馆有限公司)双方产生以下几方面的争执焦点:1.被告在协议签订以后收取了该协议约定支付的76.27万元.原告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转让费76.27万元。被告认为原告支付的76.27万元其中的428000元系其他经济往来的暂收费,并不是该协议约定的转让费; 2.协议是否合法,有效?被告认为该协议并不是土地转让合同,系双方合作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是违反法律规定,故该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原告认为该合作协议实质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况且镇政府也不同意土地在开发前被转让,况且被告也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故该协议是无效的。本案结局:2006年9月6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下了判决书,判决如下:1.原告宁波市某建设公司与被告宁波市海曙某宾馆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与项目合作协议》无效.2.被告返还原告76.27万元,赔偿原告利息损失14186元,合计776886元.3.被告另按50%责任赔偿原告自2006年6月11日起至本判决书生效后第十日止的银行同期货款利率确定的利息损失。律师观点: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目前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不违反强制性法律法规,为有效。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如在诉讼前还没有取得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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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转让使用权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要综合考虑合同里面的具体内容。
律师解答动态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分钟前
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般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责任。你要收集好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3分钟前
找代打并通过咸鱼平台交易要交1000元,钱没交就别交了。代打行为在很多情况下违反平台规则甚至可能违法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4分钟前
因邦信罪判刑两年出狱后,一般若没受相关限制措施,可去尝试办。但之前若因犯罪涉及账户被惩戒,短期内可能
郭进律师
郭进律师
4分钟前
你好,上述情况,建议委托律师查找。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1分钟前
车贷逾期被冻结资金,首先要积极与债权方沟通,说明自己情况,表明还款意愿,争取协商出可行还款计划,比如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19分钟前
转账后即便消户,转给对方的钱也有要回的可能。若转账是基于错误操作或对方构成不当得利,可先与对方沟通协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2分钟前
先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能证明交易和被骗事实的证据。接着尝试联系对方,要求返还钱款,沟通时注意保留
吴亮律师
吴亮律师
23分钟前
有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证据方面是比较充分的。可以先给对方发消息明确表达要求还钱,保留好记录。若对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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