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特征
更新时间:2012-12-12 00: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2、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根据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承包合同而产生。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承包合同确定。3、承包经营的客体是土地,包括种植业用地、林业用地、畜牧业用地和
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2、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根据
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法订立
承包合同而产生。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承包合同确定。3、承包经营的客体是
土地,包括种植业用地、林业用地、畜牧业用地和渔业用地。4、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以使用和收益为主,是以土地为基础从事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并获取收益的权利。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土地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