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
更新时间:2008-11-20 20:56:37
问题描述:
我家1983年在合作社了2份土地,1991年我外出务工,走时把2份土地委托社长代为耕种,未签定书面协议,1998年农村二轮土地承包时社里没有通知我参加,我没有与社里签定二轮土地承包合同.2006年我回家时得知在1998年二轮承包时社长把我的2份承包地一份发包给了另一村民,一份他自己耕种,社长家4人承包了5份土地.现在社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要回自己原来的承包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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