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律网网友提问:二手房过户时,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律网张玉琴律师回答:
土地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转国有土地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收益征收的一种税。
上海正式对转让居住未满 5 年的非普通商品住房开征土地增值税。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凡居住未满三年的,按转让收入的 0.5 %征收,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