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四种违法分包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两种违法分包行为,《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九条总结并完善了前述法律法规关于违法分包行为的规定,罗列了七种违法分包的具体情形: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在认定违法分包情形时,尤其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不是所有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分包行为,钢结构工程除外。
第二、不是所有再分包行为都属违法分包行为,只有将专业工程再分包或是劳务分包单位将劳务再分包的才属于违法分包行为。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的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不属于违法分包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的、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可见,违法分包的合同是无效的。施工单位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施工单位对因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时候,施工单位仍有权请求接受分包的单位和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第九条
(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筑工程合同如何定义违法分包"的相关知识,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属于违法分包的主要是7种违法分包的情形,只要属于其中一种就是违法分包,上文中已明确列举了所有的违法分包的情形。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