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结算时需注意就是结算证据的收集整理,特别是签证和设计变动,一定要有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三方签字,质料价格的来源一定要控制好,施工合同和施工方案相关的内容要控制好,它也是做好结算的依据。
先领会和掌握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的条款及内容,熟悉施工图纸,深入工程现场,了解整个工程的概况及施工方案的措施内容。因施工图纸与投标图纸不同,标书工作量与实际工作量就不同,所以要详细核对两者的工程量。
可以向国家造价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这里主要收集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做好编制的工作,编制人员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能够正确的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便于开展工作。
结算前,先多与建设单位及审价单位的人员接触联系,了解、熟悉他们的审价程序及人员安排情况,给他们留下好的印象并以诚实的表现,把我们之间的关系当作很好的朋友关系。这样给下一步在审价过程中会带来很多方便之处。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建筑工程结算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核对与编制好结算资料。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工程量是审核的关键。
工程量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主体。运作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隐蔽性。审核工程量是重点,也是难点。在审核中,经常会发现结算的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有出入。
第三,定额单价的审核不可忽视。
在一般情况下,工程的定额单价都有具体规定,编制工程结算时只要参照定额单价的明细子目直接就可以套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定额单价套用往往出现差错。这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在审核时不能因定额单价的套用有具体的规定而掉以轻心。
第四,其他费用的审核要坚持合情合理。
1、工程价款结算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2、当事人对合同造价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3、《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
(3)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4)其他可依据的材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的相关知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这些内容的了解,用来避免在建筑工程结算审计的过程中出现错误,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发生。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