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卖房别被中介“独家代理”
更新时间:2019-08-31 21: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受房产新政的推动,最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一些房产中介机构的代理售房合同中,往往暗藏“独家代理”4个字。近日,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在委托中介机构出售二手房时,一定要防止被“独家代理”。据介绍,当接受卖房人的售房委托时,有的中介机构的经纪人员往往说服卖
受房产新政的推动,最近二手房市场交易活跃,一些房产中介机构的代理售房合同中,往往暗藏“独家代理”4个字。近日,房管部门提醒市民,在委托中介机构出售二手房时,一定要防止被“独家代理”。
据介绍,当接受卖房人的售房委托时,有的中介机构的经纪人员往往说服卖房人,让中介“独家代理”;或者在委托出售合同中,暗藏“独家代理”4个字。在中介机构与卖房人签订独家房屋销售委托代理协议时,往往在条款中约定诸如委托代理期限、代理权限、委托方(卖方)与受托方(房产中介公司)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标准等方面的内容。这样的情况下,假如卖房人的房屋最终不是通过委托的中介机构出售的,那么就要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向中介机构作出赔偿。因此,在签订出售房屋委托协议时,任何约定都必须写入协议条款内,不能凭口头约定或口头承诺;同时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如果合同中出现“独家代理”字眼,必须慎重考虑,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卖方在合同履行期限中带来的司法诉讼。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