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中定金不等于预付款
更新时间:2012-12-1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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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以来,在售房市场中,出现了一种定金陷阱。房地产公司在售楼过程中,虽称只收取定金,到期不交房者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但却不与购房者签订任何合同,在收取定金后,只开具收据,并且在收据上故意注明预付"/>法律快车|法律咨询|律师|律所|知识|法规|新闻首
以来,在售房市场中,出现了一种定金陷阱。房地产公司在售楼过程中,虽称只收取定金,到期不交房者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但却不与购房者签订任何合同,在收取定金后,只开具收据,并且在收据上故意注明预付" /> 法律快车 | 法律咨询 | 律师 | 律所 | 知识 |法规 |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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