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如何操作?要不要发他项权利证书?

更新时间:2012-12-11 22: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建工程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与房地产抵押不同,抵押人还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也不向抵押权人发《房屋他项权证》。在建工程抵押时,当事人应先签订抵押合同,该合同应载明: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

在建工程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与房地产抵押不同,抵押人还没有房屋权属证书,登记机关也不向抵押权人发《房屋他项权证》。

在建工程抵押时,当事人应先签订抵押合同,该合同应载明: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编号;

2.已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缴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3.已投人在建工程的工程款(数额);

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

抵押当事人在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登记申请书,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并提交必要的登记证明文件。

建设部在《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中规定,]以在建工程抵押时,应向权属登记机关提交的登记文件有: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如经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以证明抵押人为该在建工程的合法所有人及土地使用权人)。

在建工程因为还不是房屋,不能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登记机关应当在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上作已登记的记载,但不发《房屋他项权证》。该合同登记机关应保留一份原件,连同其他登记文件一并保管以备查考。

抵押的在建工程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应在抵押当事人进行初始登记时,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此时再向抵押权人发《房屋他项权证》。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其登记程序与在建工程基本相同,当事人在登记时应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核准登记后,登记机关只在当事人签订的抵押合同(不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上作已登记的记载,不发《房屋他项权证》。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与在建工程抵押不同,房屋竣工时,大部分还在抵押期限内,因而,抵押人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如还在这一期限内,当事人应同时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11264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子可办他项权利证再次抵押吗
如果有抵押后有剩余价值就可以
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能否再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能否再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详询当地住建部门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我的一个朋友是游戏代理,违法吗?
您好,是否有对他人有欺骗行为
餐饮服务不给三薪
饭店不给开工资的处理办法: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
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一、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1、咨询公司的经营范围如下: (1)按照管理对象划分包括,人力资源、项目、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 (2)按照成长过程和流程划
预告登记是公示吗
预告登记是公示吗
房屋登记问答
被告以超出诉讼时效为由抗辩,因为有分家单,分家单明确记载,我们没有权利主张的情况下怎么算诉讼时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我4月1号入职,工资要下月15才发,这算拖欠工资吗?
法律分析: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