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在确定技术建议书排名第一的公司后,招标人通常采用电传或电报的形式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谈判时间,谈判地点。合同谈判的材料依据是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谈判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即可签约。如果与排名第一的公司谈判不成功的话,则邀请排名第二的公司进行谈判,依次类推,直至与一家公司签约。一旦签约,则应立即通知短名单中其他的公司,并将他们的财务建议书原封退回。
合同条件一般由标准条件和特殊应用条件组成,主要包括:
(1)合同有关名词的定义和解释;
(2)咨询工程师的义务:服务范围,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行使职权的条款;
(3)客户的义务:提供为完成任务所需的资料、设备设施和人员支持的资料;
(4)职员:关于咨询专家和客户支持人员、各方代表、人员更换的条款;
(5)责任和保险:关于双方的责任、赔偿与保险的条款;
(6)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的条款;
(7)有关支持的条款;
(8)一般规定:关于协议书的语言、遵循的法律、转让和分包合同、版权、专利条款;
(9)争端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