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集资建房50年的风雨历程

更新时间:2019-08-20 00: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nbspnbsp近几年来,不断有人提出推行合作集资建房的建议。有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报导,不仅把合作集资建房叫做“新生事物”,而且满怀信心地预测合作集资建房必将在我国形成“燎原之势”。其实,合作集资建房在我国已经走过了50年,而且出现过两次波折,目前正处于相当

    近几年来,不断有人提出推行合作集资建房的建议。有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报导,不仅把合作集资建房叫做“新生事物”,而且满怀信心地预测合作集资建房必将在我国形成“燎原之势”。其实,合作集资建房在我国已经走过了50年,而且出现过两次波折,目前正处于相当困难的局面。现在把它的风雨历程写出来,供有志于研究合作集资建房的同仁们参考。

    50年合作集资建房的简要回顾

    建国以后,我国主要实行政府和单位出资建公房收取低租金的住房制度。由于当时政府和单位的经济实力较弱,单纯靠他们出资建房,很难解决好广大居民的住房难问题。于是,人们就开始寻求一些其它的办法。因为合作集资建房拥有较多的优越性,自然成为人们的首选。1955年,铁路和煤矿两个行业试行了带有合作集资建房性质的“住房自建公助”办法,当年就解决了35000户职工的住房问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956年6月26日《人民日报》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社论中,肯定了住房自建公助的办法。接着,刘少奇同志通过深入工矿企业调查,进一步提出了“组织房屋合作社,由职工自己集资、公家帮助,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要求。这一要求,鲜明地提出了要组织固定性质的房屋合作社,并把自建公助明确地纳入了合作集资建房的范畴。从此,合作集资、自建公助建房的办法,就在一些工矿企业陆续推开。但因受到当时大形势的影响,合作集资建房的进度不快。在随后发生的“十年动乱”中,合作集资建房基本上停了下来。这足第一次波折。

    改革开放以后,直至上世纪90年代下半叶,虽然“房改”在逐步推进,但实行公房低租金制度仍然占着主要地位。为了解决当时突出的“住房难”问题,尤其足对那些“分房无份,购房无力,建房无法”的职工,发展集资建房是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有效办法。因此,许多地方政府对合作集资建房采取了支持的态度,使得合作集资建房犹如雨后春笋般地得到较快的发展。到上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合作集资建房出现了一个小高潮。据90年代初的统计,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建立了一定数量的住房合作社,全国住房合作社总数超过5000个。有的城市住房合作社年完成的住房面积,占全市年完成住房面积总量的5%以上。住房合作社的形式较多,主要的可分为依托企业办的,依托行业办的和面向全城市的三种。由于住房合作社主要是面向住房困难户,因而获得了很好的口碑,并通过实践取得了在住房问题上“扶危解困”的实效。

    合作集资建房当年得到较快发展,与党和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主要表现是:1.在舆论宣传上,用马列主义的观点来阐述合作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在历次住房制度改革文件中,都强调要发展合作集资建房;3.1992年2月发布了《城镇住宅合作社管理暂行办法》,使合作建房有法可依;4.给予合作集资建房以优惠条件。直至2004年开始执行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还明确指出: “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5.1996年9月10日成立了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通过社团的作用来促进这项工作。

    遗憾的是,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下半叶,随着我国住房建设和住房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的住房合作社和合作集资建房,不仅没有“与时俱进”地形成“燎原之势”,反而逐步“下滑”,许多住房合作社陆续停办。到目前,全国住房合作社的数量不及90年代初的一半,年建房量不到全国建房总量的1%,这是合作集资建房出现的第二次波折。特别令人忧虑的是,合作集资建房目前还呈现着继续下滑的趋势。对一次性集资建房各种形式的分析

    在建立固定的住房合作社来承担住房建设任务的同时,各地还探索和推行过非固定性的、一次性的集资合作建房。由于最近媒体宣传的主要足这种形式,特对几种主要的集资建房形式做如下简介。

    (一)社会性集资建房很难推行

    社会性集资建房,首先由一个或几个人发起,然后由一批需要住房的居民报名参加,从而形成一个集资建房的集体。当这个集体初步形成后,接下来就会碰到以下几个难题:一是互不了解,选领导班子难。二是选出政治可靠、精通业务的领导班子更难。三是无力对参加集资建房的居民进行资格审查,难于保证面向住房困难户。四是这种一次性的临时组织,又无资金保证,如果出现了因严重浪费而大幅度提高造价、建出了质量低劣的住房以及领导班子混进坏人大肆贪污甚至卷款潜逃等重大事故,很难妥善处理,受到伤害的只能足参加集资的居民。五是很难取得合适的土地。土地价格高了,要提高造价;离工作单位远了,人们要不愿参加。六足,对这种风险大的临时组织,政府难于表态支持。七是,银行难以给予贷款支持。由于以上难题难于解决,社会性集资建房在前些年就没有推开。

    (二)有土地的国营企业推行集资建房颇有成效

    有些可以挤出一部分土地(含折掉一些低层住房)来建房的国营企业,选派几名精通建房业务的干部参与,由企业工会出面,组织开展集资建房。这种集资建房,能组成一个政治可靠精通业务的班子,地址靠近工作单位,企业对谁是困难职工最了解,政府和银行都会给予支持,从而解决了社会性集资建房碰到的难题,因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这里要指出的是,许多能挤出土地建房的企业,由于领导要“出政绩”等原因,绝大多数采取了单位建房卖给职工的办法,导致企业集资建房数量偏小。

    (三)无地国营企业的—种集资建房形式

    为了解决无地的困难企业集资建房,前些年有的中小城市采用了一种城市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拨给一块土地,由无地企业参加的集资建房形式。这种办法,因为有政府出面组织协调并拨地,基本—卜具备有地企业集资建房的优点。由于是中小城市,从城郊到市中心—般只有二三十分钟的自行车程,其距离可以为住房人接受,因而效果也比较好。

    近几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已不适宜采用政府出面牵头组织,因而有的城市改行了由市工会牵头组织的办法,效果也不错。

    (四)一个新的社会性集资建房的建议

    最近,有人为了推进社会性集资建房,又为了解决前面讲到的社会性集资建房的难题,提出了实行集资建房与咨询公司或房地产企业相结合的建议。再考虑到购地问题至关重要,又建议最好先由咨询公司(或房地产公司)购得一块地,再由集资 建房的发起人去邀请愿意在这块地上购房的人参加集资,集资款(含购房抵押贷款)存入指定的银行帐户,专款专用。集资人选出监督小组,负责审查造价、审查规划设计以及监督施工等事宜,直到咨询公司(或房地产公司)交出钥匙为止。这一建议的形式,能否面对住房困难户,能否取得价格低廉的实效,能否纳入合作集资建房系列享受政策优惠,还有待商榷。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page]

    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都从理论上懂得发展合作经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我们也了解到,有三十多个西方国家一直在推行住房合作社建房,时间长的已超过百年,而且长盛不衰。它对于加快住宅建设、降低房价、保证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给,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我国是一个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我国的广大居民,特别足中低收入者还存在着比较突出的买房难问题。按理,发展合作集资建房,让它在住房建设中占有一定比重,应足解决我国住宅问题的一条可行的办法。至少不应该比西方国家有过大的差距。可是,在我国的实践中,合作集资建房不仅发展缓慢,而且出现厂波折和下滑,目前还呈现着继续下滑的趋势。为此建议,借当前社会上较多地议论和推崇合作集资建房问题的时机,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坐下来深入研讨这个问题。第一步,在要不要发展合作集资建房这个大问题上统一认识。第二步,如果大家都认为我国应该发展合作集资建房,就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着重弄清楚产生波折和下滑的症结所在。第三步,针对合作集资建房存在问题的症结,提出对策,全面安排如何走好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集资建房道路的各项问题,包括思想认识、多种组织形式、法律支持、政策优惠、建设规模(即合作集资建房占总建房量的比重)、措施落实、稳定骨干、土地供应等,拿出一整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可行的办法,以保证合作集资建房的稳定健康发展。

    住宅与房地产(综合) <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房产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2056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职工集资建房 非法集资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也可以报警解决
开发商集资建房与非法集资
你好,建议补充说明案件情况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村委集资自建房可以买卖吗?集资自建房合法吗?
农民的自建房虽然是属于私人财产,但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却是集体所有,农民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有前提条件: 1、只能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 2、卖了房屋
单位收回集资建房
单位集资建房产权归谁?  首先:   1、套房产是否有产权证;   2、有当时对于集资款能够占有产权比例的问题。  单位集资建房办理产权证要提供的材料:  房地
企业集资建房集资职工怎样实施监督建房成本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集资建房转让后集资建房涨价
按照合同解决!一般而言,合同当中若无特别约定,是不能加价的!
网络诈骗后对方账户没钱还能追回来吗?
您好,遇到网络诈骗能否追回损失要看案件进展,及时报警,尽量配合警方破案。
请问同一地区,身份证后四位数是否相同
有一样的,但在同一地区应为不一样。身份证后四位是真正的区别码。前六位代表户籍所在地区,中间八位代表出生日期,四位是随机排列的,但有性别星系,男的单号,女的双号。
骗子有我的身份证正反面和手持身份证照片吗?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有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不小心泄露,不会危险,不会影响,不会带来其他问题的。只是知道了身份证号码和名字一般是不会造成直接损失的,目前办理各类业务都
后来出借人的表哥说他支付了20万给我朋友由于朋友一直未还。我支付了25000给他表哥。我该怎么办?
临强制执行,您可提出执行异议或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若证据充分,可直接提出执行异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有效地
农村的女人跟城市房口的男人结婚后,男方去世后女方可以领抚养费吗
女方在男方去世后,若需经济支持,可考虑遗产继承、申请社会救助等方式。选择不同处理方式时,应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可能带来的长远影响,必要时可咨询
女方满15周岁男方17岁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造成怀孕女方家长报警男方会被判刑吗?
处理方式包括刑事责任追究和民事调解。如双方自愿且女方已满14周岁,通常不负刑事责任,可考虑通过民事途径解决,如协商赔偿等。如涉及犯罪行为,则应立即报警。
你好古树挂牌黄果树倒塌压坏我的房屋,
确定赔偿金额时,应考虑房屋修复或重建的实际成本、因房屋损坏导致的其他损失(如临时住所费用、搬家费用等),以及可能的间接损失(如因房屋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的收入减少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