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公房拆迁公房房主“为正名”起诉婶婶

更新时间:2019-08-23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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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租公房拆迁公房房主为正名起诉婶婶2010年04月06日1552来源:法制晚报刘先生18年前承租的公房被拆迁,在国外的他回国后才发现,被拆迁房屋的主人变成了自己的婶婶,而拆迁所得也被堂弟代为领

承租公房拆迁公房房主“为正名”起诉婶婶
2010年04月06日1552来源:法制晚报
刘先生18年前承租的公房被拆迁,在国外的他回国后才发现,被拆迁房屋的主人变成了自己的婶婶,而拆迁所得也被堂弟代为领取。
刘先生将婶婶、堂弟以及负责拆迁的中国妇女活动中心一并诉至法院,今天上午,这起多年前拆迁协议引发的官司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刘先生诉称,自己是东单北极阁头条7号公房的承租人,1992年,得知所租之房在拆迁范围内,当年11月,自己被公派出国,出国前委托堂弟小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拆迁事宜。
小刘在与中国妇女活动中心签订的一次性拆迁安置协议中,将刘先生写成婶婶郗女士,刘先生以小刘滥用代理权,侵犯自己合法财产权为由,要求法院确认18年前的拆迁安置协议无效。
小刘答辩称,1979年,堂哥刘先生来北京上学,当时的单位分北极阁的公房给堂哥居住。但1992年,堂哥堂嫂出国,并注销了户口。
为了拆迁事宜,自己的母亲郗女士才将户口迁到北极阁。此后,小刘代理母亲与妇女活动中心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不同意撤销。
妇女活动中心称,该拆迁已经过去18年,当时由于联系不到房主刘先生,而自称全权代理拆迁事宜的小刘先生表示,接受了刘先生的委托,因此双方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此后,小刘先生得到了位于赵公口的一套两居室,具体的拆迁财产分配是刘家的事情,与妇女活动中心无关,该拆迁协议合法有效。
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正在举证质证。(记者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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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分拆迁分公房单位分公房
法律分析:拆迁分房是即按户口本的数量分 、也要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 。 1.如果你房屋是城市房屋(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住房的安置房,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货币化补偿。 2.如果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农村祖传房)之类的,如你是常住的,也必须提供给你一定标准的安置房。 3.住宅房屋一般不允许提供单是货币补偿的拆迁方式,否则拆迁安置方案得不到主管部门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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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的。需要帮助和咨询的可以进一步沟通。
你好,可以具体说明一下事情,以便更好地维护利益
您好,一般不能进行二次退保了的
赵磊律师
赵磊律师
4分钟前
你好,我这边可以帮你回答一下问题
王志伟律师
王志伟律师
10分钟前
你好,被骗了多少钱呢,可以起诉的
杨健律师
杨健律师
14分钟前
直接联系天册就行了,不过他们可不便宜
叶斌律师
叶斌律师
15分钟前
国企工资调整需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企相关薪酬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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